“购物返利”平台涉嫌传销活动的行为模式解析

李泽民: ** 案子辩护人、广强法律事务所 ** 辩解与研究所负责人

杨天时: ** 案子辩解、广强法律事务所 ** 辩解与研究所研究者

“购物返利”这一定义,针对绝大部分人而言不陌生。我们在网上购物流程中经常会出现的购买商品返積分、返“某豆”乃至返优惠劵,都归属于“购物返利”的范围。购物返利的目地,是因为吸引住消费者再一次交易,以提高消费者的交易粘性。

购物返利做为一种商业运营模式并无不当之处。殊不知,这类商业运营模式又是怎样与传销组织联络在一起的呢?

小编近期就筹办了一起根据开设“购物返利”平台从业传销组织主题活动的案子。此案中,侵权人开设了一个买东西平台,消费者申请注册变成平台会员后,可以开展在线充值以积分兑换,并根据積分在网站买东西。会员每选购一次产品,除开得到对应的产品外,还能够得到购买商品总价格二倍的购物返利。自然,购物返利并非一次性的,反而是每星期退还百分之五,二十周返还结束。购物返利的方法也不是根据现钱,反而是以積分的方式退还,会员将积分换购成现钱时,平台会扣除一定百分比的服务费。平台根据设定奖赏标准,诱惑会员发展趋势退出。在此案中,伴随着平台的发展趋势,平台买东西的作用慢慢由实向虚,出售物件的真正使用价值远小于其市场价格,选购实体线物件慢慢转化为选购虚似積分。

可以说,这又是一类新式的“传销组织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那麼,该类案例的行为模式是什么样的呢?

行为模式一:开设国际贸易平台,以购物返利的方式吸引住消费者

在这类案子中,侵权人针对全部传销组织的运行是以国际贸易平台为借助的。这一方面与中国电子商务平台的不断进步与自主创新拥有紧密联系的联络,根据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已占有了全部市场的需求的江山半壁;另一方面,根据消费者网上购物习惯养成,消费者针对网上购物平台的信赖预估较高,这也更易于让消费者放松警惕。

而在交易方式的选用上,该类案子侵权人通常选用“购物返利”的方式,为此吸引住消费者的了解及参加。

行为模式二:以巨额购物返利为鱼饵,吸引住消费者买东西及项目投资

该类案子中,购物返利事实上含有股权融资的特性,还可以说成变向的集资款个人行为。如前所述,会员每选购一次产品都是会得到购买商品总价格一倍的购物返利,且返利分成二十周退还结束。事实上,等同于平台应用了消费者的资产,限期为二十周,并因此支出了100%的贷款利息。不容置疑,这就是以高收益为鱼饵吸引住消费者项目投资,而投入的方法,便是参加购物返利主题活动,在平台购买商品。

行为模式三:开设各种邀请有奖,激励消费者发展趋势退出

该类案子中,平台会开设各种“邀请有奖”“协助奖”等,激励会员强烈推荐别人参加购物返利主题活动,为此得到一定百分比的救济金;或者帮助别人进行强烈推荐会员的每日任务,得到协助强烈推荐的救济金。平台为此方法持续“拉人头数”,以完成平台知名度持续向扩散。

行为模式四:依照一定次序产生多层级的构造

该类案子中,会员层级的产生依照“当然产生”与“人为因素设定”的不一样方法可以分成2个层级:

第一个层次,所说“当然产生”的层级,事实上就是指会员中间根据强烈推荐关联产生的层级。例如,甲强烈推荐了乙,乙变成甲的退出,乙又强烈推荐了丙,丙变成乙的退出,从而便根据强烈推荐关联产生了“甲→乙→丙”的层级关联。小编觉得,姑且无论这一层级关联是不是合乎刑法上有关传销组织违法犯罪层级的界定,但最少从外表看来,这己经是一种由发展趋势与被发展关联所生成的三层级的构造,且是由会员发展趋势会员所“当然产生”的层级构造。

伴随着会员的连续不断的提升,为了更好地方便对会员开展管理方法,平台通常会人为因素开设一些职务级别,对会员开展管理方法,因此便产生了第二个层级,即所说“人为因素设定”的层级。这类层级通常根据管理员权限的高低开展区划,类似经销商构造中的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商。例如,某平台开设了“地区负责人→系统分区团团长→精英团队长”的构造,相匹配管理方法一定地区、系统分区及精英团队的会员,地区负责人、系统分区团团长、精英团队长各自可以从所管理方法会员的交易中取得一定百分比的抽成。

从小编亲办的例子看来,在经营规模很大的传销组织中,这二种层级构造全是交叉式出现的。

以上内容系小编依据亲办实例汇总、梳理的有关侵权人开设“购物返利”平台从业传销组织主题活动的行为模式的剖析。小编将再次从业此类案子精确化合理辩解的科学研究,以期对维护合理合法的企业运营个人行为、维护保养犯罪分子的合法权利作出有利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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